2021各省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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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日程安排》,2021年中级会计师考试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举行,共3个批次,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各省中级会计师准考证打印从8月20日开始,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各省市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各省发布考试防疫须知,考生需要按照各地要求提前准备,下面就把2021各省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了汇总,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具体内容

  1. 1

    浙江省

    1.按照“应接尽接”原则,请您尽早至当地指定地点接种新冠疫苗。

    2.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不出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以减少旅途感染和外省感染风险。

    3.考试当天,进入考点前请携带好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浙江省内“健康码”绿码;

    (3)多个医用外科口罩;

    (4)根据当地疾控中心和考点相关要求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同时,“健康码”为绿码(动态)、身体健康且体温低于37.3℃者,方可进入考点。

    4.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5. 浙江省内“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如参加考试,必须提供第一个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等证明材料,经自行在“支付宝”、“浙里办”等平台办理申诉且已将“健康码”变更为绿码的,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6.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参加考试,必须提供第一个考试日前7天内至当接受核酸检测(呈阴性),提供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及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本人“健康码”为绿码,体温为37.3℃以下,方可参加考试。

    7. 请做好个人防护,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保持安全距离。

    2021各省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汇总

  2. 2

    黑龙江

    1、倡导非必要不外出,减少跨地区流动。特别是近期至考试日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

    2、考前14日内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交集或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向所在社区报备,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3、考生应在考前14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2021年度黑龙江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健康状况监测表》和《2021年度黑龙江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健康状况承诺书》,考试当天携带入场,交考场监考人员留存备查。

    4、建议考生在考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5、有关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我省的防疫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提前关注“黑龙江省会计网”及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的防疫要求。

  3. 3

    江西省

    1、为了保证能顺利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关注报考设区市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入场时应自行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核验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时须与其他考生前后左右距离1米。考生不得以防疫为由拒绝接受身份验证。

    3、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考生,应退出体温检测区,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接受测量,测量三次仍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居史的考生,要开展两次核酸检测,必须留够14天以上医学观察时间,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5、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参加当次考试。

    7、考生在考前进入考场和考试结束离开考场等人员密集时段必须佩戴口罩,考前、考中监考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坐后,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提倡考生在保证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 程佩戴口罩。

    8、请考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

    9、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个人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出行安全。

    10、请考生提前知晓并遵守考试所在地其他疫情防控要求。

  4. 4

    湖北省

    1、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证明或健康码中接种记录、《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可正常参加考试。

    有禁忌症不宜接种等特殊情况考生应提前向所在市州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考试管理机构)报告,并经当地防疫部门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应当从考试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详见附件,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每位考生每科目一张),登记表应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交考点工作人员并由考点保留3个月备查。

    3、考试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有以上旅居史、接触史和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并根据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同意后方可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注意保持人员合理间距。

    5、考生应自备口罩,在进入考点考场、考试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应全 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6、赴考时请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以便接受考试入场前的体温检测。入场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发现体温超过37.3℃的,应按要求现场接受复测。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关闭手机并放置于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聚集或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

    8、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提前登录所在市州财政部门官方网站并关注有关考试信息,了解本地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9、考生应提供真实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凡弄虚作假,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以及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处理,并视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追究责任。

  5. 5

    江苏省

    1、考生考前一个月内无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国(境)外旅居史,无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考生需提供反映考前一个月行程轨迹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屏彩色打印件(提醒:每隔14天截屏一次)。

    2、考生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3、考生参加考试应满足“苏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度的要求,考前无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

    4、考试当天,考生根据考点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以及其他必要的证件进入考场。考生入场先通过体温检测区,由工作人员检查实时“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彩色打印件、核酸检测报告。

    5、考试当天持“苏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入场时持绿码但检测体温异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应引导至临时隔离检查点,由医务人员复测体温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判断为可疑病例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并报当地疾控部门进行处置;判断为非可疑病例的,安排至临时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全 程佩戴口罩。

    7、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

    8、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以涉嫌妨碍疫情防控秩序犯罪移送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9、鉴于各考区疫情不同,且可能会在考前出现突发状况,部分考区甚至会取消考试,请考生务必关注所在考区的最 新通知。

    10、考区负责发布本考区取消考试的决定,考生相关权益保障问题,由省财政厅后续发布相关处理政策。

  6. 6

    吉林省

    1、非必要不离省。为了您以及其他参加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真诚的希望您非必要不出行,既减少本人和家人被感染的风险,也为全省健康考试做出贡献。

    2、非必要不聚集。八、九月份,正值暑假,也是家庭聚会、同学聚餐、走亲访友的高峰期,但为了您和亲朋好友的健康着想,希望参加考试(工作)人员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切实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3、积极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抗击疫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对个人而言是健康和保护,对家人而言是呵护与关爱,对社会而言是责任和义务。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考试(工作)人员请积极预约接种,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考试工作人员力争实现全员接种。

    4、做好个人防护。预防千万条,口罩第一条,出门戴口罩,防范很重要。疫情防控不容忽视,不论是在密闭空间,还是人员聚集场所都要带好口罩,保护他人,也是保护自己。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全 程配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妥善保存出行票据,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

    5、做好日常监测。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尽快就近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就诊途中全 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坚持健康生活方式。提倡分餐进食,自觉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尽量不购买进口冷链食品。生鲜肉类产品烧熟煮透,切勿生食。家庭和工作场所勤通风、勤消毒、勤打扫。接收快递邮件及时消毒,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7. 7

    青海

    1、2021年青海考区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进行双验证码检测(“青海省信康码”、“行程码”),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内启动体温监测,并通过“信用青海”和“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申领“青海省信康码”(以下简称“信康码”)和“防疫行程卡”(以下简称“行程码”)。持续关注“信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要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信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信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到所在地社区(村)登记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核实相关信息,“信康码”“行程码”转为绿码后,方可参加考试。

    2、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青海省内,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5、考生要认真阅读上述疫情防控重点及注意事项,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并于考试当天第一场考试入场前提交,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信康码和行程码信息(绿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

    7、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8、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须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2只,进入考场(点)后必须全 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考生出现身体不适,经专业人员初步筛查后,综合研判是否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如不能继续参加考试,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8. 8

    广西

    1、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参加考试应满足健康码绿码和体温检测低于37.3度的要求。对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或具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国(境)外旅行史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个人健康状况书面承诺(见附件)。

    2、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考生应自觉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和与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 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部卫生;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 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

    4、考生应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考点,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持健康码绿码或扫码进入、排队时保持间隔距离大于1米、按指示路标和导考员要求到达考场地点,有序进场。

    5、考试期间,考生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要求,除按监考人员要求进行身份验证时应摘除外,需全 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如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带至指定地点,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7、开考90分钟考生开始交卷退场后,考生应在考务工作人员组织下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确保考试结束后不聚集。

  9. 9

    海南省

    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 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

    4.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境外活动史、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或省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按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6.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 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座位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

    7.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并按规定妥善处置,不再参加当次考试。

    8.请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和《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 10

    辽宁省

    1.非必要不离省。为了您以及其他考生的安全,真诚地希望您非必要不出行,既减少本人和家人被感染的风险,也为全省考试安全做出贡献。

    2.非必要不聚集。目前正值暑期和旅游高峰期,为了您和亲朋好友的健康,希望您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和密闭场所,切实降低疫情感染风险。

    3.积极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抗击疫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考生积极预约接种,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

    4.做好个人防护。出门戴口罩,防范很重要,不论是在密闭空间,还是人员聚集场所都请带好口罩,保护他人,也是保护自己。

    5.做好日常监测。请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请尽快就近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

  11. 11

    考生考试防疫要点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注意保持人员合理间距。

    考生应自备口罩,在进入考点考场、考试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应全 程佩戴口罩,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赴考时请提前预留足够的时间,以便接受考试入场前的体温检测。入场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发现体温超过37.3℃的,应按要求现场接受复测。

    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关闭手机并放置于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聚集或在考场、考点附近逗留。

注意事项

  • 以上就是2021各省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汇总,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提前登录所在市州财政部门官方网站并关注有关考试信息,了解本地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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