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和转注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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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证书到手之后,只有注册才能够使用,如果不进行注册,我们将无法进行工作或者挂靠,那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和转注册操作如何进行?接下来就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吧。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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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流程
1、上“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个人版,点“注册”并输入信息,记住密码。
2、通过密码登陆系统,在出现的版块里填个人真实资料;最好填写两个自己参与过的工程信息;
3、提交。
4、插入你准备注册的企业密码锁登陆“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企业版,点击同意并上报。
5、打印带条形码的表格并盖章签字,上交主管部门。
6、用档案袋装以下纸质材料上交到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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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汇总表(申请表上需另加附一寸彩照一张)和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发送给省级注册管理机构);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4、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持外省(市)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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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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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注流程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