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注册会计师科目法律的分类方式及特征考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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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考试中,很多同学在复习过程里分不清楚法律的类型,以及各类法律的特点,像这类考点基本上每年都会出现在考卷上,下面就给大家进行国际注册会计师科目法律的分类方式及特征考点详解。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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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种分类方式

    判例法(case law)指可作为先例据以决案的法院判决,是法官造法,也就是我们说的司法者造法,这点通常与成文法 (statute law) 相对,成文法是由议会制定法律。判例法和成文法都是英国法系法律的两个重要渊源 (source of law) ,也是重要的法律类型之一(types of law)。此时这种分类是按照法律制定的主体来区分的。

    根据判例法制度,某一判决中的法律规则不仅适用于该案,而且往往作为一种先例(precedent)而适用于以后该法院或下级法院所管辖的案件。只要案件的基本事实相同或相似,就必须以判例所定规则处理。这就是所谓“遵循先例” (stare decisis) 原则。

    此外,我们又可以通过法律规范的主体是否平等,将法律分为私法 (private law) 和公法(public law)。

    私法 (private law) 主要是指调整普通公民,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在社会层面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私法关键在于调整公民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right and obligation)。

    公法(public law)主要是指调整国家与普通公民、组织之间关系的法律,从定义中可以看出双方当事人中必须至少有一方是公权力机关。在我们生活中的tax law,constituition law都是属于公法范畴的。

    最后我们还可以依据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将法律分为刑法(criminal law)和民法 (civil law)。民法属于私法的范畴,重点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分配,刑法属于公法的范畴,重点在于确定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和对于犯罪行为给与怎么样的处罚(punishment),所以可以归纳为三个字罪与罚。考试中时常会考到两者的区别,下面以表格的形式对于两者的区分加以解释,需要同学们对该块内容加以重视。

    国际注册会计师科目法律的分类方式及特征考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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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大必会特征

    1. Burden of proof 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这举证。在民事案件中由我们的原告(claimant)进行举证,在刑事案件中由国家提起公诉,这里的检察官(prosecution)就是代表国家。

    2. Standard of proof 举证的标准

    在民法中,举证的标准是看原告和被告谁的证据更占优势,即谁的证词可能性越高(balance of probabilities),谁胜诉的概率就越高。

    在刑事案件中,举证的标准会明显提高,需要排除一切合理的怀疑(beyond reasonable doubt)。这是由于刑事案件的两方在法律地位上是不平等的,且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对于被告人更为严重,所以公诉人想要胜诉,必须承担更高的举证标准,来证明被告有罪。

    3. Decision 判决结果

    在民事案件中,判决结果是被告是否有责任(liable / not liable),而在刑事案件中,判决结果往往是被告人是否有罪(guilty / not guilty)

    4. Aim 法律目的

    民法的目的是provide compensatory remedies,具有补偿性质,而并非惩罚。但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对国家不允许或者不赞成的行为,给与惩罚(punishment)

    5. Remedies 救济方式

    在民事案件中,被告如果有责任,一般给到原告赔偿金(damages)作为救济方式,但是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如果有罪,就会受到收监关押(prinson)和罚金(fines)的惩罚。

    考场小Tips

    在考试中,这类区分会在Section A中考到。一般就是针对表格中的5个特征进行考核,但是有的选项明显就存在概念混淆的情况,比方说The defendant is liable for an imprisonment.这个选项自身就自相矛盾了,be liable for用于民事案件,而imprisonment用于刑事案件,所以这个选项在没看题干的时候就可以完全排除。

注意事项

  • 以上就是国际注册会计师科目法律的分类方式及特征考点详解,希望对备考考生能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资讯,欢迎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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