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如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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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关于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严厉打击消防技术服务弄虚作假,冲击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实现查处一批、整治一批、警示一批。文件指出重点查处“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其他单位兼职等行为”,也就是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行为,自查时间为6月5日至6月底,就是说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整改时间,那么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如何开展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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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对象

    (一)全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公布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二)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未通过“系统”自主录入但已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三)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执业行为及其项目的服务质量。

    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如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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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内容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重点检查企业法人资格、工作场所建筑面积、设备配备、从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情况。

    (二)自2019年8月以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重点查处以下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不具备从业条件的机构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2、利用低价竞标、免收技术服务费等手段,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测保养。

    4、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未发挥应有作用等直接威胁消防安全的情况。

    5、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但未按要求在当地备案,借此逃避消防救援机构监管。

    6、承接业务未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

    7、指派无相应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冒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在技术服务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

    8、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其他单位兼职等行为。

    (三)“系统”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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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时间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月5日)

    2、摸底自查阶段(6月5日至6月31日)

    3、重点检查阶段(6月31日至8月31日)

    突出重点。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公共建筑消防技术服务项目进行100%检查,并结合本地实际,将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纳入专项检查范围。

    排查见底。总队要按照不低于各支队监督检查总数20%的比例,适时采取网上、实地等方式进行复查。

注意事项

  • 关于全国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如何开展,就给大家分享到这里了,随着放管并重、宽进严管的消防执法改革不断推进,各类各级政策文件不断修订,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未来消防执法部门将简化审批和强化监督有效衔接,企业为了获取从业资质而进行挂证的行为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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