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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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专业人员。
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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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四科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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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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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基础科目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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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4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 提醒: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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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
第一条 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二条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 准予注册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二级)》(或电子证书)。
第四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