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证书实现通用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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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相关通知,其中提到,2021年6月底前实现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信息跨地区在线核验,鼓励地区间职称互认。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职称互认是指已取得某地职称主管部门核发确认的职称证书,并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到另一地,可由用人单位考核确认并按岗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不需要再更换证书,在另一地也是依旧可以使用的。近日,京津冀地区紧跟步伐,宣布自8月1日起将实现跨地区证书互认!二级建造师从业者就证书注册、就业等方方面面将会更加便捷。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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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津冀职称资格可互认

    1、实行京津冀职称资格互认,津冀两地的职称证书在本市职称晋升、岗位聘用、人才引进、培养选拔、服务保障等领域与本市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要简化职称认定程序,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就业创业成本。

    对于外省调入、系列转换、职业资格对应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任。

    个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可持原职称证书直接申报。

    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开放职称信息网上查验服务,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级建造师证书实现通用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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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人群实现全面覆盖

    凡是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以及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不看国籍、户籍、地域、档案等关系,均可申报本市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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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类人才破格申报

    申报人一般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对以下3类人才可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按照相关规定破格申报职称评审:

    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首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将被记入“黑名单”

    1、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其申报资格,记入职称评审“黑名单”;

    2、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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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允许跨区域注册

    通知第十七条,明确提到二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

    也就是说江浙沪三地的二级建造师将实现通用,可以跨区域注册使用了。

    部分考生可能会有疑问:二建不是一直可以全国通用么?注意之前的全国通过是指二建注册证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但并非可以跨省注册。这个通知的发布,可以去说二建跨省注册的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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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二建合格标准

    通知中,还有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三地二建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在证书的通用性上、三地的就业选择上无疑是件好事。而2019年三地的二建合格标准还是不同的。

    江浙沪历年合格标准情况:

    这次政策措施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20年江浙沪的二建考试合格标准会统一,一种情况是统一按满分的60%切线,另一种情况是三地共同决定分数线,然后继续每年波动、每年重新划线,三地的考生需要做好准备。

注意事项

  • 继江浙沪后又三地区二建证书实现通用,上海、浙江、江苏三地区就已经联合声明,允许二级建造师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实行统一合格标准、统一证书式样。对考试合格人员,允许跨区域注册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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