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技术国外发展现状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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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BIM技术已经在逐步发展和成熟,并且受到了国家的重点关注,国外更是如此,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BIM技术国外发展现状,接下来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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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美国是较早启动建筑业信息化研究的国家,2003年起,美国总务管理局(GSA)通过其下属的公共建筑服务处(Public Buildings Service,PBS) 开始实施一项被称为国家3D-4D-BIM 计划的项目,实施该项目的目的有:①实现技术转变,以提供更加高效、经济、安全、美观的联邦建筑;②促进和支持开放标准的应用[2]1。按照计划,GSA 从整个项目生命周期的角度来探索BIM 的应用,其包含的领域有空间规划验证、4D 进度控制、激光扫描、能量分析、人流和安全验证以及建筑设备分析及决策支持等。为了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GSA 制定了一系列的策略进行支持和引导,主要内容有:
(1)制定详细明了的愿景和价值主张;
(2)利用试点项目积累经验并起到示范作用;
(3)加强人员培训,建立鼓励共享的组织文化;
(4)选择适合的软件和硬件,应用开放标准软、硬件系统构成了BIM 应用的基础环境[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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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
1995年新加坡国家发展部启动了一个名为CORENET(Construction and Real Estate Network)的IT 项目。主要目的是通过对业务流程进行流程再造(BPR),以实现作业时间、生产效率和效果上的提升,同时还注重于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建筑房地产业的参与方间实现高效、无缝地沟通和信息交流。Corenet 系统主要包括三个组成部分:e-Submission、e-plan Check 和e-info。在整个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e-plan Check 子系统,同时其也是整个系统中最具特色之处的。该子系统的作用是使用自动化程序对建筑设计的成果进行数字化的检查,以发现其中违反建筑规范要求之处。整个计划涉及到了五个政府部门中的八个相关机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系统采用了国际互可操作联盟(IAI)所制定的IFC 2×2 标准作为建筑数据定义的方法和手段。整个系统采用C/S 架构,利用该系统,设计人员可以先通过系统的BIM 工具对设计成果进行加工准备,然后将其提交给系统进行在线的自动审查。
为了保证CORENET 项目(特别是e-plan check 系统)的顺利实施,新加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地效果。其中主要包括:
(1) 广泛的业界测试和试用以保证系统的运行效果;
(2) 注重通过各种形式与业界沟通,加强人才培养;
(3) 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在系统的研发过程中。
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视与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这可以使得系统能得到来自国际组织的全方位支持,同时也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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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
与大多数国家相比,英国政府要求强制使用BIM。2011年5 月,英国内阁办公室发布了“政府建设战略(Government Construction Strategy)”文件,其中有整个章节关于建筑信息模型(BIM),这章节中明确要求,到2016 年,政府要求全面协同的3D·BIM,并将全部的文件以信息化管理。
英国的设计公司在BIM 实施方面已经相当领先了,因为伦敦是众多全球领先设计企业的总部,如Foster and Partners、Zaha Hadid Architects、BDP 和Arup Sports,也是很多领先设计企业的欧洲总部,如HOK、SOM 和Gensler。在这些背景下,一个政府发布的强制使用BIM 的文件可以得到有效执行,因此,英国的AEC企业与世界其他地方相比,发展速度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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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韩国在运用BIM技术上十分领先。多个政府部门都致力制定BIM 的标准,例如韩国公共采购服务中心和韩国国土交通海洋部。
韩国主要的建筑公司已经都在积极采用BIM 技术,如现代建设、三星建设、空间综合建筑事务所、大宇建设、GS 建设、Daelim 建设等公司。其中,Daelim 建设公司应用BIM 技术到桥梁的施工管理中,BMIS公司利用BIM软件digital project 对建筑设计阶段以及施工阶段一体化的研究和实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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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日本软件业较为发达,在建筑信息技术方面也拥有较多的国产软件,日本BIM相关软件厂商认识到,BIM是需要多个软件来互相配合,是数据集成的基本前提,因此多家日本BIM软件商在IAI日本分会的支持下,以福井计算机株式会社为主导,成立了日本国产解决方案软件联盟。此外,日本建筑学会于2012年7月发布了日本BIM指南,从BIM团队建设、BIM数据处理、BIM设计流程、应用BIM进行预算、模拟等方面为日本的设计院和施工企业应用BIM提供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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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欧
北欧国家包括挪威、丹麦、瑞典和芬兰,是一些主要的建筑业信息技术的软件厂商所在地,如Tekla和Solibri,而且对发源于邻近匈牙利的ArchiCAD的应用率也很高。
北欧四国政府强制却并未要求全部使用BIM,由于当地气候的要求以及先进建筑信息技术软件的推动,BIM技术的发展主要是企业的自觉行为。如Senate Properties一家芬兰国有企业,也是荷兰最大的物业资产管理公司。2007年,Senate Properties发布了一份建筑设计的BIM要求(Senate Properties' BIM Requirements for Architectural Design,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Senate Properties的项目仅强制要求建筑设计部分使用BIM,其他设计部分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BIM技术,但目标将是全面使用BIM。该报告还提出,在设计招标将有强制的BIM要求,这些BIM要求将成为项目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议在项目协作时,建模任务需创建通用的视图,需要准确的定义;需要提交最终BIM模型,且建筑结构与模型内部的碰撞需要进行存档:建模流程分为四个阶段:Spatial Group BIM、Spatial BIM、Preliminary Building Element BIM和Building Element B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