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执业药师和药师合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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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药师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消息在业内引发热议:执业药师和医院药师将统一准入、分类注册、分类管理。那么执业药师和医院医师合并,对执业药师的待遇和地位来说是好事还是坏事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分析一下!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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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要被合并了?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卫办医函〔2020〕484号),开始向医药部门征求意见。其中引起热议的是:我国医疗机构药师和药监系统的执业药师将采取“统一考试、分类注册、分类管理”。并且,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执业药师获得国家“药师”资格,可以合理流动到医院。
《意见稿》第16条明确提到,药师经执业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社会药点,以及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药学服务工作。变更到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药师须经六个月以上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这是否意味着在我国实行多年的医疗机构药师和执业药师双轨并行的药师制度要发生变化,执业药师,要被合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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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地位和待遇或将提高?
执业药师与医院药师合并消息一传出,迅速在药师圈引起巨大反响,那么,执业药师地位和待遇会相应提高么?
就目前而言,医院药师报考条件严格,认可度高,待遇好,而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在社会中地位往往并不被认可,在百姓眼中,医院药师更为专业,而药店药师偏向于“推销”或“售卖”药品。
药师的合并意味着执业药师与医院药师两条平行线开始出现交点,打破了以往医院卫生系统和药监执业药师互不承认的局势,执业药师逐渐向医院药师靠拢,相应的待遇会提升,同时,也让更多人了解执业药师,让社会药房药师地位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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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医疗系统互认,成为关键
“执业药师流向医院,认可度高么?卫生医疗系统会愿意招收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么?”
医院药师和执业药师合并,最大的障碍就是卫生医疗系统不互认,或者有条件的互认。如果按新版药师法草案执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思路”,让需要变更到医疗机构执业的药师经六个月以上培训并考核合格即可变更,这样扩大了就业执业范围,对药师发展必定是利好。
但医院药师属于职称管理,执业药师属于资格管理,目前已经有部分省份发布公告将执业药师资格证等同于职称,体制内的执业与市场化的执业模式结合,这似乎也在逐渐促进卫生医疗系统承认药房的执业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