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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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发布了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4日9:00至8月13日16:00,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缴纳考务费。具体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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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
10月31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0月31日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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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4日9:00至8月13日16:00。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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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免试条件
(一)报名条件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建委(津人专〔2005〕23号)文件精神,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2.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三)增报专业条件
符合市人事局、市建委(津人专〔2005〕23号)文件中规定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共6个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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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首次报名考生网上资格初审的办理
首次报名的考生,首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成功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20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http://124.128.152.245/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将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相关证书或证明)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在2020年8月22日后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通过结果,并于2020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重新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请于2020年8月21日15:00之前将证书(证明)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考生需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许提交两次。
(二)非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三)特别提醒:报考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按照首次报名考生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已取得的天津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2020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址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四)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办理:
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均需在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免试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工作由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当年合格科目成绩,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五)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660号文件精神,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综合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56元,实务科目考试费每人每科65元。报考人员确认报名缴费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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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0月28日9:00至30日24:00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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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公布
(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公布。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将成绩核查申请发送至tjkpzxzhengshu@tj.gov.cn,逾期不再受理。成绩核查的具体要求可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查分原则上仅限于主观题科目,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考试合格人员确定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为满足广大考生需要,方便考生尽快取得证书,减少考生往返路程和排队等候,市人才考评中心与天津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合作,开通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含增报专业考试合格证明)邮政EMS寄递业务。考生可在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通知公告”栏目查询有关事宜。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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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遵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我市要求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国家如对疫情情况发布新的要求,我们将根据情况另行发布通知。
(二)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本人工作单位、工作年限、联系方式等信息。我市将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报考人员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考人员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密码在网上报名、缴费、下载打印考试申报表、下载打印准考证时使用,务必牢记。考试报名表中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是系统根据注册时所填内容自动填写,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时务必据实填写。(注:报考人员忘记用户名、密码可以通过“找回用户名”、“找回密码”功能进行查询)
(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增报专业)合格人员,市人才考评中心将把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直接打印在增报专业合格证明上。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为保障证书严肃,请勿使用普通生活照片截裁);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0*160像素,大小在20K-40K之间。
(五)不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六)报考人员须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同时须持有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确保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七)为保证报名缴费顺利进行,建议报考人员使用360安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缴费操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次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为确保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请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八)需要票据的考生请缴费成功后及时在考试报名系统中查询缴款码并访问天津市财政局官网(http://cz.tj.gov.cn)打印电子票据,进入网址后,选择“网上办事”按钮,在左上方“财政服务区”模块中选择“电子票据查验”,进入页面后选择“缴款码查验”,分别输入缴款码和考生姓名打印电子票据。
特别提示:因打印财政票据需采集考生工作单位信息,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工作单位”栏目内容,缴费完成时,财政票据同步采集此项信息,无法修改财政票据上此项信息!
(九)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请考生确认在注册时预留的电话为手机号码,如预留的是固定电话号码,后期通知短信无法发送成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同时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不实、虚假承诺,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