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程造价常见事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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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工程造价政务处理、注册等等时候,会遇到很多的问题,今天浙江总结了浙江工程造价常见事项解答,希望能够帮到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考生,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吧。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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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时承诺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关于印发“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有关意见和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建法发〔2019〕225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12月1日起,申请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推行告知承诺制方式许可。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会负责后续的核查监督工作。

    想申请新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企业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办事—按部门—省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核准)-在线办理-在线填表-承诺制乙级及乙级以下-新申请,进行申请。

    注:所有数据均自动提取。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提取注册人员、职称人员信息,从工商提取法定代表人、单位注册地址信息等基本信息,申请即审核通过,系统不做任何审查。

    浙江工程造价常见事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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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的决定,浙江省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答:浙江省自建设部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新的资质申报标准。

    乙级(暂定期一年)升乙级或乙级资质延续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企业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办事—按部门—省建设厅—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核准)---在线办理-在线填表-承诺制乙级及乙级以下-升级或(延续),进行申请。

    注:所有数据均自动提取。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提取注册人员、职称人员信息,从工商提取法定代表人、单位注册地址信息等基本信息;从“浙江省造价资质监管系统”提取企业业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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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新设立企业初次申请可以直接申请甲级吗?

    答:不可以。新设立企业初次申请只能从乙级(暂定期一年)资质开始申请,取得乙级(暂定期一年)资质满一年的企业,可以申请乙级资质。取得乙级资质(含乙级暂定期一年)满三年的企业,可以申请甲级资质。如不申请升级,需在到期前申请资质延续。

    企业分公司的业绩和人员总公司申请造价咨询资质时是否可以算?

    答:分公司的人员因为社保不在总公司,所以在申请资质时不计做总公司人员,分公司的业绩可以做为总公司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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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级企业已满三年,想晋升为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企业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上报数据后打印生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升级申请书》一式两份,书面资料提交至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受理后上报建设部审核。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延续受理流程是什么?

    答:企业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办理—住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核准)--在线办理-在线填表-非承诺制(甲级延续),进行申请。

    注:所有数据均自动提取。从“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提取注册人员、职称人员信息,从工商提取法定代表人、单位注册地址信息等基本信息;从“浙江省造价资质监管系统”提取企业业绩信息; 浙江政务服务网审查合格后,企业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上报数据后打印生成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至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

    浙江工程造价常见事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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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家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答:一个高等级资质企业吸收低等级资质企业,被吸收企业办理工商及资质注销。企业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办理-住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注销。

    几家同资质企业合并重组为一家新企业,原有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新企业申请承继其中某一企业资质。

    申请企业为甲级资质,企业登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提交材料至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受理后上报建设部审核。

    申请企业为乙级资质,企业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办理-住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重新核定)。新企业可延用原企业业绩。

    造价工程师应变更到新企业,变更不受一年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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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价咨询企业如何从原来的企业中分离出来?

    答:具有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单位可将资质分立到全资子公司,办理流程同吸收合并手续。

    根据新修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我省动态信用评价系统做了哪些调整?

    答:删除了股东结构、人事档案、注册资本金、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账务管理制度、企业章程齐全并经工商部门备案、分支机构在省内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等条款。

    调整了技术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及二级造价工程师人数要求、中高级职称人数等条款。

    将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社会保障要求情况等改为承诺制形式。

    不良行为根据修订的办法及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增加了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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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其他资质的企业想吸收合并造价咨询企业,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具有其他资质企业吸收造价咨询企业,被吸收企业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甲级资质企业登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填写重大信息变更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后,提交材料至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受理后上报建设部审核。

    被吸收企业为乙级资质,企业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法人办理-住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重新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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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申请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如何添加到浙江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监管系统?

    答:因目前我省造价资质资格监管系统尚未与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江省诚信平台时时对接,所以新申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及时登录浙江造价信息网—-资质监管系统,注册新企业,填报相关信息,经属地的主管部门审核后录入系统。下一步我们会尽可能整合该平台。

    新批准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参加我省信用能力动态评价吗?

    答:根据《关于开展本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能力动态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8〕33号)的文件规定,为了更好地做好事中事后的监管及更好地宣传企业,希望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积极参加动态信用评价活动。

注意事项

  • 以上就是浙江工程造价常见事项解答,进行工程造价注册、政务办理的时候,大家可以参考一下,更多关于工程造价的资讯和考试信息,欢迎大家及时关注环球网校,进行详细的资讯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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