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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变化细节解读(6)

发布时间:2022-11-29 16:47 来源:环球网校 点击量: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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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3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教材中对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中的内容进项了新增,删除了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的的部分内容,具体变动如下。

image.png

变化11 二、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

页码范围:P48

新变化:【新增】

2021年7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抢险教灾、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用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不晚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image.png

变化12 2Z2020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页码范围:P48

2022年版本:

2019 年4 月经修改后公布的《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

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新变化:【删除】

2019 年4 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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