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直播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文章 > 2018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工期索赔

2018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工期索赔

发布时间:2019-01-10 20:19 来源:环球网校 点击量: 949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2018年一级建造师备考目前已进入冲刺阶段。在这一阶段,考生们要把握各科重要知识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复习。建设工程教育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一级建造师《项目管理》考点:工期索赔,快来复习吧!

备考余额不足20天 趁机一建抓住机会

  工期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是指承包商依据合同对由于非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向业主提出的工期顺延要求。

  一、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

  1.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的具体依据主要有:

  (1)合同约定或双方认可的施工总进度规划;

  (2)合同双方认可的详细进度计划;

  (3)合同双方认可的对工期的修改文件;

  (4)施工日志、气象资料;

  (5)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指令;

  (6)影响工期的干扰事件;

  (7)受干扰后的实际工程进度等。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确定的可以顺延工期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7.5.1项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因发包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需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

  三、工期索赔的分析和计算方法

  (一)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CPM)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

  运用网络计划(CPM)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以索赔。在工期索赔中,一般只考虑对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为关键线路时才给予顺延工期。

  (二)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2.比例分析法;

  3.网络分析法。

有疑问?找资料?【40天誓拿下一建】: 133457251

一级建造师相关文章推荐

|

一级建造师最新文章推荐

|

一级建造师最新经验推荐

  • 胡安然

    19:00-21:00 19:00-21:00

    早鸟筑基课(一)-经济

    一级建造师

  • 池亚红

    19:00-21:00 19:00-21:00 11月19日 19:00-21:00

    早鸟筑基课(一)-管理

    一级建造师

  • 胡子薇

    19:00-21:00 19:00-21:00 11月20日 19:00-21:00

    早鸟筑基课(一)-法规

    一级建造师

  • 刘月

    19:00-21:00 19:00-21:00 11月21日 19:00-21:00

    早鸟筑基课(一)-建筑

    一级建造师

  • 裴彪

    19:00-21:00 19:00-21:00 11月21日 19:00-21:00

    早鸟筑基课(一)-市政

    一级建造师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77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350号|京ICP备16038139号|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20130号|京网文(2021)2566-713号
知春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北区(地铁10号线西土城出A口)|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2003-2021 北京环球创智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客服|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