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直播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文章 > 发包人将在建项目转让给第三人能否继续履行合同

发包人将在建项目转让给第三人能否继续履行合同

发布时间:2021-01-18 10:09 来源:环球网校 点击量: 1848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如果发包人是通过转让股权将在建项目转让给第三人,此时发包人转让项目实质上是发包人股东转让公司。发包人作为民事主体并没有改变。新股东进入后不能擅自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仅仅是对项目本身进行转让,则属于财产转让。项目财产的权利人已经由发包人变更为第三人。而施工合同的主体却是发包人和承包人。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主体,自然不应受到合同的约束。承包人并不能以第三人对项目财产的受让,要求第三人继续履行其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果第三人愿意与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不在本问题讨论之列。当然了,因在建项目转让致使合同解除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 苏婷

    19:00-20:28 19:00-20:28

    考点精讲首课试听-机电

    一级建造师

  • 李莹

    19:00-19:56 19:00-19:56

    考点精讲首课试听-市政(李莹)

    一级建造师

  • 董雨佳

    20:00-20:49 20:00-20:49

    考点精讲首课试听-市政(董雨佳)

    一级建造师

  • 赵珊珊

    19:00-20:30 19:00-20:30 02月10日 19:00-20:30

    2025一建教材变动解析-水利

    一级建造师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77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350号|京ICP备16038139号|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20130号|京网文(2021)2566-713号
知春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北区(地铁10号线西土城出A口)|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2003-2021 北京环球创智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客服|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