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直播 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会资讯 > 财会资讯文章 > 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大家可能遇到的问题

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大家可能遇到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04-04 00:00 来源:环球网校 点击量: 1621

财会资讯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导读】疫情期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进行生活,减轻大家的生活压力,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的政策,免征增值税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在实行的过程中,大家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疑问,那么这些问题都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a style='color:#2f2f2f;cursor:pointer;' href='http://wenda.hqwx.com/article-33221.html'>疫情期间</a>免征增值税大家可能遇到的问题.png

1、这次由于疫情的影响,有些项目免征增值税,这是否属于长期政策呢?

受疫情影响提供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不属于长期政策,是政府利用税收工具对疫情期间提供民生服务的企业的一种扶持,属于特殊时期的临时性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2、对应的进项没有单独核算,无法划分,如何做转出呢?

用于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要单独核算,如果无法划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3、疫情期间,享受了增值税免税政策,对应的进项能不能抵扣呢?

享受免征增值税业务,对应的进项不得抵扣。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

4、疫情期间,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但是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什么时间发票必须开具完毕呢?

企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三条。

以上就是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的有关问题,可见此项政策仅适用于疫情期间,是为了帮助企业减轻压力,为了帮助经济进行更好的发展,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的政策,欢迎及时关注环球网校哦!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真题练习

财会资讯相关文章推荐

|

财会资讯最新文章推荐

|

财会资讯最新经验推荐

  • 知心助教-洋洋

    19:00-19:30 19:00-19:30

    倒计时160天·免单狂欢夜

    一级建造师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京B2-2021077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3350号|京ICP备16038139号|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20130号|京网文(2021)2566-713号
知春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北区(地铁10号线西土城出A口)|邮编:100191
版权所有 2003-2021 北京环球创智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客服|营业执照